第一: 發給妳的通告及試鏡現場決不能留任何連絡方式包括( 電話 mail msn 等等 ) 給一同去試鏡的其他model及現場工作人員及廠商 試鏡報到單 也只能填經紀人的連絡電話(經紀公司欄請寫 "筱佑")
原因:我帶妳出去或是發通告試鏡給妳 等於妳是我的藝人 model 妳的人身安全 我必需去保護到 而這是我發給妳的case 廠商只會跟我連絡 若妳私下留電話給對方 或其他model 若發生任何糾紛 這責任是我在承擔請不要造成我的困擾 謝謝
第二:對於我所為妳安排承接的通告case工作都會挑選過也 都會依妳的外型條件及妳所會的才藝去承接

